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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今后,双方将在打击拒执罪、司法拘留、边控、查人找物、重大警务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合作。
根据《协议》,人民法院对决定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可向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请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报备及宣布其出入境证件作废,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协议》明确,双方建立协助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在执行案件中,对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人民法院已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人民法院已决定拘留的被执行人,西安市公安局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涉案车辆方面,《协议》提出,西安市中院在西安市交警支队的协助、监管下办理涉执行案件的车辆查封、解封和续封业务。双方建立涉案车辆联合查处、移交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建立由执行人员、法警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执行指挥中心全天候24小时保持信息对接,接到公安机关反馈的查找信息后,应当依法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协议》还就将完善司法拘留对接,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2016年至今,西安全市两级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99案99人,判处17案18人;司法拘留811人,限制出境1340人次,特别是去年10月份覆盖西安全市两级法院的机动车查封网络系统全面开通以来,共在线上实施查封10575辆,解封1694辆,联动解决执行难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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